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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e365备用网站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时间:2017-02-20

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6年,门头沟区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决策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依法全面履职目标,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通过“取消、调整、转变、防控”等方式,实现了我区13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零保留”;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探索并联审批新模式,制定了《门头沟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广“双随机”监管模式,制定了《门头沟区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在安全生产和农业执法领域探索实施“双随机”联合抽查。

二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编制了“7+X”权力清单和通用责任清单,连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以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搭建完成以农业行政管理为领导、以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持为支撑、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必要补充的“四位一体”农业管理运行体系;积极探索基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统筹研究街道“大部制”改革,切实推进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三是健全社会治理体制和体系。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区、镇街两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同时依托第三方机构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加强组织覆盖,非公党建覆盖率达到92%,商务楼宇工作站建设更加规范;依托区为民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起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指挥平台,实现了社会服务管理网格的全覆盖,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构建了三网融合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完成网格划分、指挥调度、网格员队伍、工作流程、政府服务热线资源等内容的初步融合。

四是推进政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我区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体系,通过建设在线审批系统和政务服务大厅,搭建“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实现对政务服务行为的统一规范管理,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门头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健全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决策督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督查方式和督查机制,推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落实。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全程参与区政府常务会和区政府办公会等会议;对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审查力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进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应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评价;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职权运行环节及相应责任事项,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以及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问题。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行执法岗位目录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组织各类行政执法培训,举办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举办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培训讲座,全区40家执法部门及13个镇街主管领导及120余名法制骨干参加培训;组织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在评查的38卷执法案卷中,36卷优秀,2卷合格,优秀率达95%。

(四)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依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4件、政协委员提案105件,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及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检查及调研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区长带头出庭应诉,认真履行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协调机制和整改联动机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实现全口径预算审计监督全覆盖,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达到20%以上。

三是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扩大公务卡改革覆盖范围,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相结合,加强公务卡使用监管;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实现符合改革条件的单位和项目全覆盖;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促进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规范会计工作行为。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评估考核,通报负面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各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

五是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区80余家单位自查自纠,累计查出问题396个并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围绕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查找监管漏洞,做到有的放矢;实施行政效能专项巡察,累计约谈党员干部120余人次,提出检查建议12条;持续开展“纠风在行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9起;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依照《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全区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1件,行政问责6人。

(五)形成制度机制合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2016年,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2件,经审查,不予受理4件,受理78件。经过审理,驳回57件,维持10件,撤销5件,和解终止1件,办理中5件,期限内结案率100%。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人员培训,提高应诉工作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行政调解办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调解人员培训,发挥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全区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707件,成功化解398件,调解成功金额90余万元,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治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

三是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主题活动。重点培育调解特色品牌,在石门营回迁小区建立社区—物业联合调解室,在爨底下景区成立我区首家景区调委会,在王平地区建立老乡亲特色调解室等;建立了重大矛盾会商联调机制和地区联建联调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承载能力;针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实施以案定补,激发调解工作活力。2016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4252件,涉及9099人,涉及金额1299.6万元。

四是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目标,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信访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2016年,备案风险评估文件38件,组织全区排查90次,从矛盾源头化解纠纷;加强办信、接访、网信等一线窗口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办法,严格访诉分离,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进一步深化 “一单式”信访代理制和“连民心恳谈室”工作机制, 2016年,全区各镇(街)矛盾调处中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224件,控制越级访110批,各村(居)“连民心恳谈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控制越级访396批;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加大对涉访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信访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六)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2016年,区政府安排常务会会前学法5次,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组织法制培训类区级培训项目37期,累计培训2200余人次。

二是推进体验式法治实践活动。按要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00余人次旁听法院庭审,积极开展参与式、体验式法治教育实践,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长带头出庭应诉并发表了法庭答辩意见。

(七)加强综合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门头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门头沟区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现代化生态新区建设,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实施细则,以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行政执法效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等内容为重点,加强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

三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编制《门头沟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制定《关于推进门头沟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2016年门头沟区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以区普法讲师团为依托,积极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讲师团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0余场次,各律师所律师以“法律村居行”为载体开展以案释法活动400余场次。

二、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广“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责任公开化。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形成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完善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专家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布制度。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岗位和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职权争议协调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肃追责、坚决纠正。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在村居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行政调研,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性意见的贯彻实施办法,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宪法和法律宣传,培育良好法治氛围。制定年度考核细则,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