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24号)、《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现对《门头沟区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预公开,公开期限为2016年12月6日-12月12日。
门头沟区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来源:门头沟区政府办
时间:2016-12-06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24号)、《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现对《门头沟区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预公开,公开期限为2016年12月6日-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