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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来源: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 时间:2017-11-28

一、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

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是主管门头沟区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税收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内设机构13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1个,派出机构11个。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市地税局和区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并落实;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地税局和区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

(四)承担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征收管理责任(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

(五)负责贯彻落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六)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

(八)承办市地税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门头沟区地税局设置13个职能科室、1个稽查局、11个税务所和1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一)机关科室的设置及职能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宣传、信访、议案、提案、保密、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2.法制科(国际税务管理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协调应对反补贴案件的调查;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际税务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3.税政管理一科

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征收管理工作;分析预测有关税收收入,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费的税收减免、退税的政策性审核或备案及其他具体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费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反馈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4.税政管理二科

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分析预测有关税收收入,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费的税收减免、退税的政策性审核或备案及其他具体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费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反馈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5.征收管理科

负责税务登记、申报征收、欠税、委托代征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发票及涉税过程中相关票据的管理;负责缓缴税款审批、退税流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综合协调私人出租房屋涉税事项,落实账簿管理等制度;承担涉税过程中使用的表、证、单、书的管理工作;负责业务档案归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日常征管环节行政处罚的管理工作,包括工作规范、培训指导、数据分析、定期通报、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拟订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论证、开发、评估和验收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的采购、验收、管理、维护、报废、调试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6.收入核算科

负责地方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分析,编制并分解落实年度税收计划;负责税收会计、税收统计及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统计核算;监督检查税款征缴退库情况。

联系电话:82012366

7.纳税服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纳税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税收争议调解;负责办税服务大厅、12366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和后续管理;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协调管理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联系电话:82012366

8.计划财务科

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经费和重大专项资金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税收事务经费和财务、基建、装备、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手续费预算管理和支付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9. 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10.基层工作科(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党务、共青团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会员的发展与管理,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工作;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表彰奖励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开展会员业余文娱、体育和读书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工作财务和财务核算制度,积极收缴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按时做好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全心全意地为广大职工服务。

联系电话:82012366

11.人事教育科(保卫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12.督察内审科

负责拟定本局内部审计办法,接受和开展本局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签约合同审计监督,对本局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协调和落实外部审计部门开展对本局的审计监督。

联系电话:82012366

13.监察科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二)稽查局

门头沟地税局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重大案件。

门头沟地税局稽查局下设4个科。

联系电话:82012366

1.综合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负责税务稽查业务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案源管理、审理定案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作出工作;负责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负责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的受理、分办转办、答复奖励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欠税的登记、核销、公告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档案管理工作等。

联系电话:82012366

2.检查一科

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检查实施和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和滞纳金、罚款的执行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欠税的催缴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卷的归档工作;负责交办案件和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等。

联系电话:82012366

3.检查二科

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检查实施和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和滞纳金、罚款的执行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欠税的催缴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卷的归档工作;负责交办案件和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等。

联系电话:82012366

4.检查三科

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检查实施和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和滞纳金、罚款的执行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欠税的催缴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卷的归档工作;负责交办案件和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等。

联系电话:82012366

(三)基层税务所的设置及职能

1.第一税务所

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代开、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2.第二税务所

负责本辖区内契税的征管;负责个人销售房地产所涉及的税种的征管;负责未在本辖区内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销售房地产所涉及的税种的征管。

联系电话:82012366

3.第三税务所

负责本辖区内集贸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4.第四税务所

负责本辖区内重点税源、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区成员单位、总部企业在区成员单位等大企业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税收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5.门城税务所

负责本辖区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减免缓退等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

联系电话:82012366

6.石龙税务所

负责本辖区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减免缓退等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

联系电话:82012366

7.永定税务所

负责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工作。负责本辖区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减免缓退等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

联系电话:82012366

8.大峪税务所

负责本辖区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企业办税人员的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减免缓退等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

联系电话:82012366

9.王平税务所

负责王平镇、雁翅镇及大台街道办事处、清水镇、斋堂镇(本地经营户)等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代开、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减免缓退等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

联系电话:82012366

10.斋堂税务所

负责王平镇、雁翅镇及大台街道办事处、清水镇、斋堂镇(异地经营户)等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减免缓退等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

联系电话:82012366

11.潭柘寺税务所

负责潭柘寺地区、永定地区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减免缓退等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

联系电话:82012366

(四)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办公用房、职工用房、集体宿舍的物业管理;负责办公用品配备、办公设备、设施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内外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82012366


四、领导班子

领导个人基本信息(出生年月份、性别、民族、籍贯、学历背景、职称、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请参照

http://mentougou.tax861.gov.cn/zwgk/zwgk_09.htm

江聚祥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一税务所、永定税务所、王平税务所。

沈迪会 副局长 分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稽查局、税务学会。

邢小虎 副局长 分管税政管理一科、督察内审科、门城税务所、大峪税务所。

邵明东 副局长 分管税政管理二科、法制科(国际税务管理科)、工会、第二税务所、石龙税务所、潭柘寺税务所。

王桂富 副局长 分管人事教育科(保卫科)、基层工作科、收入核算科、第四税务所。

范永坤 纪检组长 分管监察科、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

程 利 调研员 分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李东升 副调研员 分管计划财务科。

罗金福 副调研员 分管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第三税务所、斋堂税务所。


五、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局机关办公区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52号

联系方式:69848224

石龙办公区地址:门头沟区龙园路5号

联系方式:82012366

二所办公区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

联系方式:69828140

稽查局办公区地址:门头沟区雅安路6号利德衡大厦B座

联系方式:69827940

王平税务所:门头沟区王平大街东路11号

联系方式:61859434


六、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受理时间:9:00-12:00  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联系电话:82012366、69845642

邮政编码:102300

传   真:69848224

网   址:http://mentougou.tax861.gov.cn/index.htm

电子邮箱:dsnsfwk@163.com


七、监督投诉

纳税服务投诉、涉税检举及违纪举报

投诉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办税服务厅窗口、网站、信访

涉税违法举报中心:69849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