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员会

来源:区教委 时间:2017-10-09

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简称区教委),与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教工委)合署办公。区委教工委是本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区委派出机构。区教委是负责本区教育事业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治教;研究拟订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教育工作。统一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3.指导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区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及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 

6.贯彻执行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学校的设置和办学标准;组织、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负责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物资的配置;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7.贯彻执行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拟订本区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8.管理、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9.负责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主管本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国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11.规划、指导本区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2.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境外人员来本区学习;参与对外汉语教学和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以及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3.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4.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事项的查处与催办,督促检查重要文件、工作部署、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息、文件、保密、文秘、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负责上级、同级和下级单位之间的联络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教委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维修工作及办公用品供应;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办公电话:69842564

(二)发展规划与信息化科

负责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划定招生服务范围;负责城市建设中教育设施配套方案的制定;研究提出本区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意见;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与发布工作;围绕教委年度核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研究,以及教育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的调研。 

负责本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制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智慧教育”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果和经验的宣传和推广;统筹、协调、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工作,防范、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区关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办公电话:69843537

(三)中学教育科

 

指导各中学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制定本区中学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中学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组织本区中学实施教学计划和课程计划;指导中学教育的科研、教研、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工作,指导检查本区各中学按标准配备使用教学仪器和图书;研究制定本区中学阶段入学、升学、考试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制定并实施对中学生的奖励及处罚办法,以及中学生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审批工作;指导中学师资培训工作;负责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全区中学生学籍及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组织工作;负责本区中学阶段的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学生助学金和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中学、职业高中的德育工作,贯彻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中学德育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各中学执行德育大纲,负责指导学校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美育等专项教育;协调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指导学生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外教育活动,协调促进家庭、社会、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实施;负责指导、培训德育干部和教师队伍。 

办公电话:69842423

(四)小学教育科

负责本区小学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区各小学贯彻教育方针和各小学执行上级有关小学教育的政策、规章、条例的情况,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小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规章、制度、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小学教育的教学计划、课程计划;指导小学教育的科研、教研、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工作;协调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指导本区各小学按办学标准和要求配备使用教学仪器和图书;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制定并实施对小学生的奖惩办法,以及小学生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审批工作;指导小学教育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全区小学生学籍和入学组织工作,负责小学阶段特殊教育工作和小学生助学金、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本区小学德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学校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项教育;负责指导组织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协调促进家庭、社会、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实施;负责指导班主任、德育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69842673

(五)学前教育科

负责本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区各幼儿园执行上级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规章、条例的情况,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规章、制度、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的教学计划、课程计划;指导学前教育的科研、教研、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工作;指导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幼儿园儿童的安全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69840413

(六)体美科

统筹管理本区学校体育、美育和国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学计划;研究制定本区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健康教育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协调中小学及其他各类学校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师资培训;指导学校体育课、健康课的教学改革工作和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全区中小学生运动会;指导、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和学生寄宿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 

办公电话:69842864

(七)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本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政府关于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编制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材使用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和使用工作;参与、协调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指导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师资培训工作;统筹指导本区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管理各类成人培训及“农、科、教”三结合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办公电话:69843575

(八)人事科

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法人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等机构设置、命名、更名、合并、转移、撤销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制定有关制度、办法;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录用、工资、福利、考核、培训、调动、退休工作;组织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定工作;负责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职工的表彰与处罚工作;指导协调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劳动管理与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69842664

(九)财务科

负责编制安排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汇总经费决算;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执行财经制度、财经纪律情况及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编制统配物资的计划和配置工作;指导检查各校物资、设备、教学仪器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细则,指导、检查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执行情况。 

办公电话:69864427

(十)审计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协助核查有关人员违反经济工作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办公电话:69847091

(十一)基建科

负责编制本区教育系统年度基建规划和修缮计划;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立项、招标、质量监控及督促工作;统筹管理区属教育系统土地、房产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工作;负责区属教育系统新建、改建、修缮、扩建项目的规划、申报及审查验收;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防汛和校舍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校舍、房产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实施各单位环境建设规划;负责管理全系统校舍、房产统计资料和档案。 

办公电话:69842755

(十二)法制安全科

负责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内部的政治保卫、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和校园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教育系统内部的普及法律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代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审核本系统执法文件的文稿;协助领导联系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维护学校稳定;协调本系统征兵、防火等工作;负责本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等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与广告及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并依法进行管理。 

办公电话:69842900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政科

负责对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发展教育职责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建立重大教育问题的专项督导制度;负责承担教育督导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对本区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报告和建议。 

办公电话:69844583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科

负责对本区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导;负责对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教育教学的评估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负责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工作;负责督学制度建设和督学聘任、使用、考核、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督导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61807351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办公电话:69844500

团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共青团工作。

办公电话:69844584

下属单位:

直属单位14个:

教师进修学校、装备站、房管所、少年宫、保健所、考试中心、社区中心、电大、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教工招待所、灵溪中小学生态教育基地、雁翅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琉璃渠中小学劳动艺术教育基地、斋堂中小学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四、领导及分工

陈江锋:教工委副书记、教委主任。负责教育系统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审计科。

杨玉柱:教工委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分管督政科、督学科。

侯凤兰:教工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干部、党建、宣传、精神文明、群团统战、双拥工作、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语言文字及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分管组织部、宣传部、团委、职成科。联系北京开放大学门头沟分校、中等职业学校、社区学院。

高建华:教工委委员、教育纪工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党内信访接待、内控审计等工作。分管监察科,协助分管审计科。

侯永忠:教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分管基建科、财务科。联系房管所。

白丰莲:教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负责人事、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外事工作。分管人事科、小教科、学前科,协助分管办公室。联系进修学校。

李东梅:教委副主任。负责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分管中教科。联系进修学校、考试中心、教育学会。

高增波: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协助分管督政科、督学科。

武宗江:教育工会主席、教委副调研员。负责法制安全、民办教育、应急维稳、为民服务、信访接待、教育工会及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分管法安科及教育工会。

五、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联系电话: 69842564

网址:http://www.mtg.b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