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外事侨务办

来源:区政府外事侨务办 时间:2017-10-11

一、单位简介

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bte365备用网站外事办公室独立设置的批复》(京编办行〔2012〕85号)、区编委《关于独立设置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知》(门编委字〔2012〕31号)、区编委《关于成立门头沟区外事服务中心的批复》(门编委字〔2009〕56号)和区编委《关于调整我区侨务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门编委字〔2015〕112号),将bte365备用网站外事办公室独立设置,后更名为”bte365备用网站外事侨务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区政府外事侨务办是区政府负责外事和港澳事务工作、侨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检查本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统筹本区外事、侨务工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外事、侨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制度;协调、处理本区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组织开展外事、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协助做好吸引发达国家和港澳地区适合本区发展的招商引资、世界高端企业总部、世界高端人才、国际组织、资金和先进技术;引导本区重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拓展发展市场,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充分发挥外事和港澳渠道优势,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服务,直接促进本区经济发展。

(四)贯彻执行中央、北京市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负责协调处理本区港澳事务;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相关要求,办理外国及港澳记者事务。

(五)负责积极挖掘友城交往项目,做好本区与外国友好城区(市)政府以及与其他结好单位间的交流工作,办理本区与外国城区(市)缔结友好关系事项;审核、管理区属单位建立对外友好交流关系,授予外国人、香港、澳门、华侨人员本区荣誉称号;指导并促进本区民间对外交往。

(六)负责审核、申报本区因公出国(境)任务;负责申报区属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事宜;负责为本区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因公护照(通行证)及签证手续,负责因公护照(通行证)的收缴、保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本区因公出国(境)团组用汇申请。

(七)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本区重点对外参观单位的设立、调整;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区访问的党和国家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侨务活动和出访事宜。

(八)负责推动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开展科技外交和文化外交,推进科技合作促进本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外宣传本区文化,组织专业团组和有关机构举办中外文化交流活动,繁荣本区文化市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负责承办有重要影响、具有品牌效应的国际会展、赛事和文化演出,打造品牌。

(九)负责牵头协调驻区外籍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审核、申报区属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及外国专家参评我市有关奖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属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牵头应对和处理本区涉外(突发)事件。

(十)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区活动的协调和管理工作,促进多元化国际交往。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对本区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外事纪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制定本区侨务工作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调查研究本区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侨办提供侨情侨务信息,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十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负责华侨和港澳同胞回本区定居和在本区眷属安置工作;参与涉侨捐赠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侨务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七)负责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议案、提案和纪检监察、信访、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各类文件、会议决定、汇报、综合信息等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负责本机关人事、劳资、离退休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本机关信息化建设以及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本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各项工作考核指标的统计;负责本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

(二)外事侨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落实本市外事、侨务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本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的情况;组织开展外事、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指导、督促、检查本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协助上级外事部门接待来访外宾;指导本区外宾单位的外事业务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在区常驻外籍人员、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

负责审核、申报本区因公出国(境)任务;负责申报区属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事宜;负责为本区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因公护照(通行证)及签证手续,负责因公护照(通行证)的收缴、保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本区因公出国(境)团组用汇申请;负责管理本区内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和区属国有企业人员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外事服务中心

为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自组团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签证,提供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外政府、友好团体、友好城市的互访、考察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办我区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相关外事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四、领导及分工

宋爱民  副主任  负责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全面工作。

五、联系方式

综合科:69845590

外事侨务管理科:69843657

外事服务中心:69852770

传真:69845590

网址:http://fao.bjmt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