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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来源:门头沟区妇联 时间:2017-10-10

门头沟区妇女联合会是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领导下的门头沟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门头沟区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门头沟区妇女代表大会。

门头沟区妇女联合会下设4个街道妇联,9个镇妇联,106个社区(居委会)妇代会,178个农村妇代会。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门头沟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同党中央在思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全区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首都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首都西部综合发展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教育培训。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六)负责指导区妇联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女性团体的工作。

(七)指导镇街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八)承担门头沟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  席:李秋芳  负责区妇联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小平  负责组宣部、联络部、社会工作部、儿童部和妇儿工委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宝云  负责办公室、研究室、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机关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主席:韩  静  负责发展部、权益部和基金会。

副 主 席:郭  燕(兼职,不驻会)
三、科室设置及职责

门头沟区妇联设立三部一室,即:办公室、权益部、组宣部、儿童部。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人事、工资、公文处理及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妇女问题工作方面的社会调查和理论研究;安排协调会议,承担会务、接待工作及本单位政务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权益部工作职责

负责妇女儿童的权益维护工作;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规条例的研究制定;接待和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负责婚姻家庭中妇女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咨询、宣传、服务工作。

协调、指导农村妇女助业和中华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及“三八绿色工程”活动;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

(三)组宣部工作职责

负责妇联系统组织建设,了解培养选拔女干部情况,培养、宣传各条战线优秀妇女典型,推荐妇女人才。

负责妇联信息、简报及干部的教育培训,抓好门头沟妇女培训学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会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指导和推动“五好家庭”及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深入开展;负责“三八”红旗手(集体)及巾帼建功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大众读书分会的日常工作。

(四)儿童部工作职责

负责宣传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活动;负责《当代家庭教育报》日常工作;做好《区儿童发展规划》中妇联承担的有关指标实施;负责街、镇妇联管辖的家庭托儿所和儿童活动阵地的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儿童活动。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6984 2568

权益部电话:6983 2614

组宣部电话:6983 2614

儿童部电话:6984 2568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邮 编:1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