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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会

来源:门头沟区总工会 时间:2017-10-30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具有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职能,维护职能是工会的基本职能。门头沟区总工会是中共门头沟区委和北京市总工会领导下的门头沟区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围绕中心、加快全区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为基本要求,团结动员全区广大职工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生态新区建设而努力奋斗。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区委、区政府、北京市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每个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工作。

(二)负责本区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呼声和要求,就有关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改革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或方案。参与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三)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门头沟工会代表大会和门头沟区总工会常委会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层工会的意见和要求,解决需要由区总工会与有关党政方面协商解决的问题。

(四)负责全区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与区委有关部委协商推荐直属基层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各级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和首都劳动奖章(状)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区劳动模范的各项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工会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工会积极分子和职工的疗休养工作。

(七)负责了解国外及各省市工会,特别是本市其它区县工会和工人运动的动态及变化,及时提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负责组织、联络和接待区外工会的友好访问及互访。

(八)负责区总工会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以及区总工会系统资产的管理,领导直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文稿审核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查、服务工作;

负责区总工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内外公务联络接待工作;

负责总工会党组会、主席办会及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做好日常服务协调工作;

负责总工会与区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负责研究、编发涉及本区职工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文献、情报和资料;

负责区总工会的综合统计、人事劳资、档案管理、督查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区总工会的机要收发、印信管理、办公自动化、保密、信息、考勤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办公、劳保等各种用品的计划购置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区总工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水电暖、卫生、绿化美化及车务管理等机关事务性工作;

负责接待总工会内部群众来信来访;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43871(传真)

(二)组宣部

负责协助区直属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同级工会领导班子;

负责指导区直属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全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培训教育,与各级党的有关部门协管工会干部工作;

负责指导和推进我区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的工作;

负责本区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

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工会职工素质教育工程工作;

负责区职工体质监测工作;

负责首都职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及活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43071

(三)权益部

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区工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的工作,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负责代表本级工会参与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指导和推动下一级工会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工作;

负责参与本区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法规、政策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落实的监督;

负责指导本区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指导区技术交流工作;

负责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的推荐、评选和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本区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本区职工信访工作。

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区工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41359

(四)财务部

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计拨以及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各系统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财务预决算的审核、批复、监控工作,协助经费审查委员会抓好经费审查工作;

负责区总工会财产管理、产权界定的政策协调、资金申请项目的调查论证工作;

负责与市总财务部、区财政、税务、物价、银行等部门的业务联系、信息交流、政策协调工作;

负责对全区各级工会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

负责全区工会资产的管理;

负责指导、推进全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税务代缴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50751

(五)女工委员会

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负责全区女职工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全区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女职工工作计划及具体工作的实施;

负责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各级女职工组织建设;

负责参与调查处理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负责与区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会系统计划生育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65140

(六)经审委员会

负责制定全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负责指导全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

负责对直属基层工会经审委、经审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负责对全区直属基层工会进行经审工作规范化管理;

负责对区直属基层工会和区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

负责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领导干部和区直属基层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69831226

三、下设三个一类事业单位

(一)门头沟区工人俱乐部    办公电话:69843871

(二)门头沟区职工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69842576

(三)门头沟区为民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69869008

四、领导班子及分工

陈波:党组书记、主席  负责全面工作。

杜军:党组成员、常务副主席  协助主席做好日常工作,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宣传、职工权益维护、劳模管理、劳动争议调解、机关党建等工作,分管组宣部、权益部、党总支、团支部、机关工会。

马忠华:党组成员、调研员  负责为民服务信息平台日常工作,分管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

于锡锦:党组成员、副主席  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文秘及信息化建设,后勤服务保障及职工文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经审委、区工人俱乐部。

郭燕:党组成员、副主席  负责互助保障、税务代收、困难帮扶、会员服务卡项目开发、女职工等工作,分管区职工服务中心、财务部、女工委。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4号

联系电话:69843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