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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委

来源:区直机关工委 时间:2017-10-20

区直机关工委是负责区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区委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在区直机关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培训;负责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四)负责区直机关的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五)负责领导区直机关纪工委工作。负责区直机关未派驻纪检组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监督、检查所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

(六)负责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审批等组织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对新提拔的所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转正考察。

(七)负责领导区直机关工、青、妇、红十字分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区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区直机关工委共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区直机关工委决定事项的督促、查办、协调工作;负责本单位文秘、档案、信息等日常事务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分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宣科

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以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区直机关机关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审批等组织工作;负责收缴党费,接转党组织关系;配合组织部门对新提拔的所属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转正考察。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纪检监察科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区政府颁布的决议、命令情况;协助区纪委、区监察局调查处理党员和科级以下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行为。

三、人员编制及分工情况

梁增霞:常务副书记(正处领导职务) 主持区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

郝景华 :副书记(副级) 主管组织工作。

王志勇 :副书记 (副处) 主管宣传工作。

郝景华:工会主席(副处) 主管区直机关工会工作。

张晓明 :调研员(正处级) 协助书记、常务副书记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邮政编码:102300

联系电话:6984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