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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

来源:门头沟区委统战部 时间:2017-10-09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1952年9月,中共京西矿区委成立,工作机构设有统战部,1957年,统战部与财经部合并成财统部,1958年,京西矿区委改名为中共门头沟区委,财统部改为财贸部,1981年2月,中共门头沟区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

区台办是区委、区政府负责本区台湾工作的工作机构,1990年1月11日,区委区政府成立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对台工作办公室、bte365备用网站台湾事务办公室,1992年2月14日,门头沟区编办批复成立门头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和门头沟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与统战部合署办公。

一、工作对象及主要职责

(一)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二)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区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基层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基层统战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指导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二、领导分工

周博华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台办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三、科室设置及职责

区委统战部没有设置科室。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联系电话:统战部  69842327

          台  办  69866601

乘车路线:从地铁苹果园站乘坐 992路、370、336路在新桥大街站下车,往北100米即可到达门头沟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