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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门头沟区政府办 时间:2017-07-05

一、制定背景

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微观经济运行中具有“传送带”和“上挂下联”的重要功能,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多年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履行自身使命职责,发挥专业、信息、人才、机制等优势,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历史等原因,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由政府主办、主管,或挂靠在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存在着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持续健康发展。北京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于去年在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了脱钩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联合工作组要求,我区拟于年内分两批组织脱钩试点,为此特制定《门头沟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社会组织建设改革工作要求,着眼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按照“整体推,重点抓,试点先行”的原则,兼顾不同行业、部门和类型,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措施,逐步推开,为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提供经验和模式。

三、领导机构

为有效领导和督促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脱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丁勇,副区长张翠萍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民政局局长韩兴无,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曹子扬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社工委、区编办、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委、区外事办、区国资委等相关单位主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日常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和职能分工,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

四、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主体是区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 “协会”、“商会”、 “行业协会”等字样为后缀;在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五、脱钩任务

脱钩试点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通过这五个方面的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褪去“官色”,回归社会本位,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主体。

附件:门头沟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