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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临街景观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10-17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8号),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改善我区人居环境。现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指导思想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美丽门头沟,环境先行”思路,以安全稳定为第一要求,充分发挥城管部门综合执法、综合监管、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多部门协同配合,加大环境秩序管控力度,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秩序问题,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不断提升我区人居环境质量。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门头沟区临街景观提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的职责任务,整体推进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规定了完成时限。

四、整治内容

此次门城地区临街景观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各委办局配合、各镇(街)具体实施,重点整治避风阁、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整治任务

工作步骤: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工作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18日),二是摸底和动员宣传阶段(8月19日--8月25日),三是重点整治阶段(8月26日—9月10日),四是检查验收和成效巩固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附件:转发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关于门头沟区临街景观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门政办发[2017]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