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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来源:《京西时报》 时间:2017-08-21

近日,门头沟区食药监局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全方面排查,保障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稳固高效开展。

此次针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经营领域药品质量安全的集中整治,区食药监局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三项措施,对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因地制宜起草行动计划,确定专项整治总方向。区食药监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整治,制定了包括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在内的行动方案,“四位一体”确保实现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用药安全的总目标。

着力引导企业自纠自查,做好企业状况大摸底。区食药监局根据筛选出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名单,要求其负责人先期根据整治方案进行自纠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汇总,并作为后期组织随机抽查工作时重点监督检查的基础。通过企业自纠自查,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管理强度,发挥了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企业与监管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

科所联动开展专项检查,形成上下监管凝聚力。本次整治行动的开展以业务科室指导、科所联动检查为主要方式,将科室的业务熟练度与监管所的辖区熟悉度两项优点相结合,一方面可以帮助科室更好了解辖区企业现状,更接地气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另一方面可以提升监管所此方面的业务水平,利用这种“帮教”的形式提升自身的监管水平。

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集中整治,有力地规范了药品经营使用市场秩序,进一步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合理用药环境,提升了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下一步,区食药监局将继续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通知的计划,继续严格要求企业整改自查问题,积极开展科所联合监督检查,确保在10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本次集中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