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门头沟人保局 时间:2017-12-13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18年门头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社会招考人员须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须通过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2017年12月20日9:00至2017年12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用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报名表。(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是指经现场资格初审后,网上复核的通过情况。现场资格初审前,该状态均为“未审核”。不影响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初审。)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017年12月28日9:00至16: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地点见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资格审查公告。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四或六级英语成绩单、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社招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社保证明,以及提供人事档案在京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

    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初审和网上审核都通过的报考人员,2018年1月3日9:00至1月5日17:00登录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综合知识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综合知识笔试

    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告栏中凭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包括学科专业测试及答辩。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详见门头沟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告栏)。

    (三)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5%+学科专业测试成绩×35%+答辩成绩×30%

    考生综合成绩合格线设为60分,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

    注:综合知识笔试、面试等成绩的公示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见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内的公告栏。

    咨询电话:6984266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684203转211

     

    附件:

    1.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岗位及条件(2018年应届生和社会人员) 点击下载

    2.事业单位报考相关证明材料模板 点击下载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