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批次交办信访案件核查处理情况

来源: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时间:2017-12-04
    序号 街乡镇 举报问题 办理情况 是否属实
    269 永定镇 1.永定镇门头沟职业病研究所旁,老年公寓后侧山坡,军队盖房,存在砍伐树木,破坏山体情况,希望治理。2.大峪街道西山艺境小区,所在位置存在破坏山体,开发建房情况,质疑合法性。
    经永定镇、龙泉镇、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核实,举报军队盖房实际为中城投资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职业病区病房楼加建(安全节能改造项目),土地证号为京门国用(2010出)第00094号、京门国用(2011出)第00053号,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山艺境项目施工办理了征地批复、土地出让合同,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征地批复:京政地字[2012]34号;土地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3)第0122号,京地出[合]字(2013)第01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京门国用(2014)出第00049号)所有施工项目均在项目批复范围内。现场建房行为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未发现违法破坏山体情况。我区责成属地政府、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加强对上述区域的巡查监查力度,做好日常巡逻管护工作,有效预防乱砍滥发、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并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防止私挖盗采违法行为的发生。
    不属实
    270 大峪街道 大峪南路二区36号楼东侧,名为“高成物业超市”的大棚属于违章建筑,经营的儿童摄影店铺为无照经营。希望治理。
    经大峪办事处、京煤集团、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核查,高层物业超市大棚是京煤集团于上世纪80年代为解决周边居民买菜难问题而建设。经区规划分局认定,未查到该处房屋在该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区城管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并于11月28日向区规划分局送达协查函,就是否为违建进行认定,视认定结果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超市旁边有一家“儿童摄影”,现已关闭,现场无人,屋内无经营工具。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分局依法做好违法建设调查处理和拆除工作,同时责成区工商分局加强监管,查处店铺无照经营行为。
    部分属实
    271 永定镇 永定镇西峰家园小区外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尽快解决。
    经永定镇、区城管执法局核查,永定镇西峰家园小区外确实堆放大量建筑垃圾,该建筑垃圾属于北京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地自用工棚拆除后剩下的垃圾,永定镇会同区城管执法队已责令相关负责人立即清理整改,目前已清理完毕。区城管执法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我区责成永定镇、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此地区的巡查力度,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属实
    272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侯庄子公交站至麻峪家具城的道路,长期存在臭味,异味扰民,希望查清异味源头,治理解决。
    经大峪办事处、龙泉镇、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核查,侯庄子车站往东至天桥下分界标志牌为门头沟区管理范围,自侯庄子车站至分界牌范围内无异味扰民现象发生。我区责成属地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强环境卫生巡查治理力度,及时解决影响辖区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
    不属实
    273 永定镇 永定镇信园小区1、2号楼之间,彩钢板结构房屋在经营“尚滋味麻辣小龙虾”餐馆,油烟扰民,排烟设备噪音扰民。质疑彩钢板房屋经营餐馆不合规,希望关闭餐馆,拆除违建。
    经永定镇、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核查,该饭馆目前已停产停业,大门锁闭,无人经营。该件与第11-095号和19-254号督办件举报内容相同为重复举报。2017年11月14日,由于该火锅店油烟净化后油烟排放口的位置距离居民楼小于20米,不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该餐厅停止经营活动。经区消防支队核查,该彩钢房外墙立面为聚苯彩钢板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巡查中发现再次有开业现象,门头沟区消防支队将对营业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关于违建问题,区城管执法局2017年7月11日立案调查,并由区规划分局确认为违建,2017年11月27日,区城管执法局将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在法定期限内未拆除的,区城管执法局将依法申请强制拆除。我区责成永定镇会同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大对餐饮单位和违法建设的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部分属实
    274 永定镇 对072号案件(梧桐苑小区7号院5号楼南侧底商在后门搭建一排玻璃违章建筑)公示内容表示不满,认为违建拆除工程滞后,质疑为何采暖季结束后拆除,担心督查组离开后无人办理。
    经永定镇、区城管执法局核查,根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也就是采暖季期间。门头沟区城区及建成区要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永定镇已将梧桐苑小区7号院5号楼南侧底商后门搭建的违章建筑列入拆违台账,采暖季过后立即进行拆除。我区责成永定镇、区城管执法局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新增违法建设,为周边市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属实
    275 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三家店老供电局后面旱厕长期无人清洁,污物横流,希望尽快清理。
    经城子办事处、区市政市容委核查,举报点位旱厕产权为中铁三局四公司,日常保洁由北京众力恒益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确实存在地面不洁的情况,城子办事处要求保洁公司切实做好保洁工作,要求中铁三局四公司落实旱厕的管护责任。我区责成城子办事处、区市政市容委督促保洁公司和产权单位强化保洁和管护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自查,为附近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属实
    276 东辛房街道 东辛房街道石门营B4小区5号楼附近的地下停车库至今未启用,车库内有收废品人居住、存放收购的废品杂物,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整治。
    经东辛房办事处、区棚改中心、区住建委、区治安支队核查,石门营B4地块5号楼附近的地下停车库尚未开展消防验收,一直未对外启用,现场无人员居住,地下一层确实存放着部分废品杂物,北京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已将地下一层杂物现已清理完毕。在地下二层发现一个存放锁具的库房,各相关部门要求北京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业主立即清理,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安全教育,现已清理完毕。我区责成东辛房办事处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的地下空间私自转租及存放物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督促物业公司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部分属实
    277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中门寺街良实家园小区外十几家餐饮店存在无照经营行为,油烟、噪音扰民。希望取缔。 经大峪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核查,大峪街道中门寺街良实家园小区外有餐饮服务单位13户,其中2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区环保局对有证有照的2家餐饮店油烟排放及噪音情况进行监测,如监测超标,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监测周期约为15日;另有8家已取得区食药监局发放的门头沟待拆迁地区餐饮单位限时管理备案表;区食药监局对上述餐饮服务单位发放《企业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致餐饮经营者的告知书》等文书,督促其规范餐饮服务行为,规范油烟和噪声问题。还有3家疑似餐饮单位处于锁门无法联系的状态。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该地区的巡查力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服务经营不规范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 部分属实
    278 永定镇 永定镇冯村365plus商场二楼经营鱼头餐馆排风设备噪音扰民,油烟扰民,希望解决。
    经永定镇、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核查,永定镇冯村365plus商场二楼鱼头餐馆实际为北京旺顺阁二十四餐饮有限公司,区食药监局已对该企业发放《企业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门头沟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致餐饮经营者的告知书》等文书,督促其规范餐饮服务行为,严格按照环保等部门要求工作。区环保局于11月2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餐饮企业进行油烟排放检测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预计于12月6日前做出,如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处理。我区责成永定镇、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加大对餐饮单位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严厉惩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油烟排放不合格问题,切实加强巡查管理,切实减少餐饮油烟排放污染。
    属实
    279 龙泉镇 龙泉镇三家店西口11号院居民表示十月份曾经公示即将开展煤改电,却仍未实施。希望获得煤改电期限,尽快煤改电。
    经龙泉镇、区农委、区发改委、区供电公司核查,龙泉镇三家店西口11号院地址不存在,且各部门均未在三家店地区张贴过煤改电的公示信息。三家店是龙泉镇待棚改开发地区,未列入门头沟区农村地区村庄整村煤改电计划。实施主体为中建一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项目正处在办理前期手续阶段。龙泉镇将依据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妥善解决村民安置问题,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三家店地区供暖问题待整体规划实施后,集中安置方可妥善解决。我区责成区农委做好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责成龙泉镇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不属实
    280 潭柘寺镇 潭柘新区5号楼西侧对面工地堆放建筑垃圾,希望清理。
    经潭柘寺镇、区城管执法局核查,潭柘新区5号楼西侧对面工地为京投发展C5地块施工工地,该工地处于停工期,工地工人已撤出,回填土方已全部苫盖,未发现建筑垃圾。我区责成潭柘寺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按照今冬采暖季停止室外土石方作业的工作要求,做好土石方苫盖等工作,做好辖区综合治理,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不属实
    281 龙泉镇 龙泉镇西山艺境小区存在绿化管理差、无障碍通道不畅通、地下车库出入口设计不合理问题,希望改善。
    经龙泉镇、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委核查,西山艺境小区位于龙泉镇高家园,2013年开始开工建设,2015年9月底开始入住,已有959户办理收房手续,开发商为北京金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北京金地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龙泉镇西山艺境小区正在进行绿化防寒处理,绿化管理合理有序。同时,该小区在今年夏季代表门头沟区接受了北京市园林局的检查,并取得好评。无障碍通道建设依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进行设计,且不存在无障碍通道被堵塞情况。该小区车库出入口设计符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标准,已交小区居民使用的车库出入口通行顺畅。我区责成龙泉镇会同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不属实
    282 王平镇 王平镇色树坟村河北环路废弃养鸡场里存在做豆腐黑作坊,夜间加工豆腐,烧锅炉冒黑烟。希望整治。
    经王平镇、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现场检查,王平镇色树坟村河北环路废弃养鸡场内发现有非法加工豆腐迹象,加工点负责人为唐昌剑,存有原料黄豆600斤,豆腐加工设备1台。区食药监局向豆腐黑作坊经营者唐昌剑制作并送达责令停业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业,并对非法加工豆腐的原材料和机器做出查封扣押处理。我区责成王平镇、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继续加大对非法加工作坊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加工作坊,依法予以查处。
    属实
    283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滨河西区霁月园4号楼1单元一层“避风阁”现出租为棋牌室,并在里面做饭,影响小区美观,且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取缔。
    经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境办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大峪街道滨河西区霁月园4号楼1单元一层“避风阁”未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避风阁用于经营棋牌室和做饭的情况。避风阁已于11月25日拆除完毕。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环境巡查力度,及时解决影响辖区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
    部分属实
    284 大峪街道      门头沟区绿岛家园34号楼4单元601室业主在其大面积露台安装钢网,钢网伸出楼体,用于饲养约500只鸽子,鸽粪扰民,存在粪便传染隐患。多次向绿岛社区居委会及物业反映仍未解决。希望整治,解决鸽子扰民问题。
    经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委调查,绿岛家园34号楼4单元601室业主在露台搭建彩钢板鸽舍,鸽子约40余只。区城管执法局已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并拆除鸽舍的行政处罚,自拆时间为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积极做好业主自拆劝导工作,密切关注拆除进度,加强与执法部门沟通。我区已责成大峪办事处会同区城管执法局依法依规按程序拆除。
    部分属实
    285 龙泉镇
    大峪街道
    永定楼路口东侧河堤路原建材市场(已取消)附近,存在多辆沙石车违规售卖散沙行为。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执法,杜绝此类违法事件发生。
    经龙泉镇、大峪街道、区工商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现场核查,永定楼路口东侧河堤路原建材市场附近(门头沟路段)未发现沙土车违规售卖散沙行为。我区责成龙泉镇、大峪办事处将联合相关单位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沙土车违规售卖散沙行为将依法处理。
    不属实
    286 大峪街道 1.黑山北街供暖锅炉房西侧上百个集装箱,有七八个单位办公,环境脏乱差;
    2.黑山北街东北角增产路60号,院内有三四个集装箱,居住了以卖水泥、收废品、卖木头为生的外地工人,人员混杂,环境脏乱;集中箱旁放置的一百桶漆有火灾安全隐患。
    希望整治生活垃圾,解决人员混杂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经大峪办事处、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治安支队、区工商分局、区商委、区消防支队核查,黑山北街供暖锅炉房西侧共25个集装箱,用于黑山热源厂煤改气项目锅炉厂家(10个)和施工总包方(15个)的临时办公点,集装箱均由A级防火材料制成。由于煤改气工程尚未完工,且锅炉运行期间需锅炉厂家进行调试工作,所以集装箱预计2017年-2018年供暖季结束之后进行搬离。针对周边环境问题,区市政市容委已要求华源热力将施工设备、管材等分类堆积码放,加强环境管理和日常巡查检查。 黑山北街东北角增产路60号位于惠民家园三区北侧,大峪办事处已于11月17日已将油漆桶清理完毕,并于11月21日联合城管、公安、工商、消防、区流管办等部门进行集中执法,将租住人员全部劝离。院内的三四个集装箱,大峪街道办事处将会同京煤集团于12月10日前清理完毕。我区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部分属实
    287 永定镇 东辛房街道石门营6区和7区,对面山上存在一处渣土填埋场,破坏山上植被,黄沙飞扬,现虽用绿布遮盖,但依旧尘土飞扬,希望有关部门重新种植树木,还该地区一个绿色的生态环境。
    经永定镇、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调核查,渣土填埋场为北京万象春渣土消纳有限公司,2016年7月15日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批准为正规消纳场所,已于2017年1月13日停业。停业后,立即对裸露第那面全面苫盖,近期绿网有破损,存在一定扬尘,永定镇已更换了破损绿网,裸露区域全部苫盖到位,同时责成承包人尽快对此地进行绿化种植。2016年10月8日,区园林绿化局对李春秋破坏植被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植被。2017年4月,企业在渣土坡上种植了500株樱桃树。永定镇责成企业尽快改善土质并完成绿化种植工作, 全部工作预计于2018年完成。我区责成永定镇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部分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