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五批次交办信访案件核查处理情况

来源: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时间:2017-12-04
    序号 街乡镇 举报问题 办理情况 是否属实
    383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滨河西区旁边的国信大厦内餐馆(未提供具体名称)油烟扰民。希望整治。
    经大峪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核查,国信大厦内共有10家餐饮单位,均有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7家涉及油烟排放,由北京乐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并安装烟道将所有餐饮单位产生的油烟统一收集,排放口位于国信大厦的楼顶。12月1日晚区环保局委托北京新奥环标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对其进行了油烟监测,监测结果7个工作日完成,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加强对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属实
    384 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龙门A1小区2号楼侧面绿地被占用,堆放垃圾渣土。希望整治。
    经城子办事处、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核查,龙门A1小区由北京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由北京阿美清洗保洁有限公司管负责小区清扫保洁工作,龙门A1小区2号楼侧面绿地内确实存在部分白色垃圾;龙门A1小区正在进行花园式社区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单位为北京盛兴华翔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已停工,存在裸露地面苫盖不严的问题。城子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约谈了奥和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小区保洁公司北京阿美清洗保洁有限公司管理,做好小区清扫保洁工作,现白色垃圾已清理完毕;要求绿化提升工程建设单位立即对裸露地面进行苫盖,现已苫盖完毕。区城管执法局上述对两起行为立案调查。我区责成城子办事处、区住建委做好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工作,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部分属实
    385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新桥大街每日深夜(零点左右)摩托车噪音扰民,希望加强管理。
    区交通支队于11月23日凌晨已组织警力对城区道路进行了巡查,有合法摩托车在道路行驶,未发现过私自改装摩托车,且该路段没有限制摩托车通行的规定。下一步,我区责成区交通支队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巡逻管控,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依法严格处罚违法行为。
    不属实
    386 雁翅镇 雁翅镇安家庄村174号将山上的水引到自家院里,盖房时占用邻居土地。希望治理。
    经王平镇、区国土分局核实,举报安家庄村174号为宅基地原址翻建,不存在占用邻居土地的问题,安家庄174号并未将山上的水引到自家院子。经与村委会核实,举报人所反映174号院将山上的水引到自家院里,“山上的水”是指下雨后山上所积雨水,“引到自己院子里”是指雨水冲到举报人院子里。安家庄村174号为防止山坡上的雨水冲刷自家房屋,在紧邻山坡的院墙边修建了挡水墙,挡水墙修建后山上的雨水从相邻房屋之间的公共排水通道排出,该排水道能够满足山水排放,并不影响174号院周边村民。下一步,我区责成王平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控新增宅基地违法建设,督促村委会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积极解决邻居间的矛盾纠纷。
    不属实
    387 永定镇 永定镇冯村商业街西侧与365plus商场之间的存在多个垃圾箱,垃圾清理不及时,夏天异味扰民,冬天易结冰影响出行。希望整治
    经永定镇、区环卫中心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永定镇已约谈冯村商业街负责人,现场令其立即整改,增加清洁、除臭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每周对垃圾箱进行深度清洗,并要求其做好门前三包,现已整改完毕。下一步,我区责成永定镇加大此地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商户的管理,给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属实
    388 大峪街道 对053号案件(绮霞苑丙1楼2单元地下室供暖水泵噪音严重扰民)办理结果不满意,噪音问题未解决(检测人员在场时无噪音,不在场噪音又出现)。
    经大峪办事处、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核查,绮霞苑丙1楼2单元地下室的热力站及供暖水泵为开发商于2003年建设,建设完成后,居民反映水泵噪音大、影响生活,供热单位高度重视此事,立即于2004-2005采暖季对该热力站和水泵房加装了隔音措施,减少了噪音影响。2014年,供暖单位为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又将原供暖水泵进行了翻新更换。目前,该地下室有四台供暖水泵,两台正常运转,两台备用,供暖水泵所在的房间墙壁和房顶均加装了降噪设施,供暖水泵与地面之间也有降噪的胶皮垫。供暖设备24小时周期性正常运行,大峪办事处于11月21日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绮霞苑丙1楼2单元的居民家中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主卧为A类房间,卫生间和客厅属于B类房间,符合标准。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正在采取安装水泵隔音罩的临时降噪措施,安装工作预计于12月10日之前完成,为不影响整个小区的供暖,热力公司将待2017-2018采暖季结束后,对热力站进行彻底改造。我区责成区市政市容委督促供暖公司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要及时整改,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对供暖水泵继续加装降噪装置,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部分属实
    389 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三家店新河小区8号楼4单元202住户在楼道随地大小便擤鼻涕;101住户随意倾倒垃圾;小区住户养狗随地大小便。希望整治。

    经龙泉镇核查,发现新河小区内确实存在宠物粪便,并在花池内发现生活垃圾,但未发现随地大小便现象。龙泉镇已要求水闸西路社区加强小区文明宣传教育,严禁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并将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收集设施内。我区责成龙泉镇加强此地区的巡查,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动员社区养犬居民切实做到爱护小区环境。
    部分属实
    390 王平镇 王平镇南涧村河道内有违建,存在火灾隐患。
    经王平镇、区水务局、区消防支队核查,王平镇南涧村不存在河道,只有一条沟道,沟道内未发现违建。我区责成王平镇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对已列入2018年-2020年违法建设拆除台账的违建,按计划逐步拆除。
    不属实
    391 永定镇 永定镇冯村365plus旺顺阁餐馆油烟扰民,排风设备噪音扰民。希望整治。
    经永定镇、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核查,此信访件与第20批278号信访件举报内容相同,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昼间对该餐饮企业进行了噪声检测,根据谱尼测试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检测点位的噪声测量值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的2类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的昼间限值。区环保局责成旺顺阁餐馆针对噪音扰民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将对其进行复查,确保消除噪音扰民问题。油烟扰民问题,区环保局已要求旺顺阁餐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打孔,设置油烟监测口,预计打孔工作下周能完成。在打孔工作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油烟采样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再开展后续处理工作。我区责成永定镇、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和噪音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题属实
    392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峪园小区14号楼5单元301或401室非法群租,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整治。
    2017年11月30日,经大峪办事处、区治安支队、区流管办、区住建委核查,峪园14号楼5单元301号房屋内住两人,已办理居住卡、已签安全责任保证书。14号楼5单元401号房屋内住4人,已签安全责任保证书。两处均属于正常出租房屋,不属于非法群居。下一步,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治安支队、区流管办、区住建委加强对非法群租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不属实
    393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大峪二小路至黑山大街沿街多处违建。希望拆除违建。
    2017年11月30日,经大峪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现场查看,未发现大峪二小路至黑山大街沿线有违法建设,2017年以来大峪办事处会同区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二小路存在的“开墙打洞”、违规避风阁进行了集中封堵和拆除,共整治“开墙打洞”43起,拆除避风阁3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处拆迁滞留房屋,未查到在区规划局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的房屋,属于京煤集团老职工自建房,为拆迁滞留问题,我区正在协调京煤集团研究拆迁方案。下一步,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不属实
    394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绿岛家园底商(新华商城)广告牌刮风噪音扰民。希望治理。
    11月30日,经大峪办事处、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现场核查,绿岛家园底商(新华商城)广告牌刮风确实存在噪音,该广告牌未在区市政市容委办理备案手续。大峪办事处会同区城管执法局要求广告牌负责人于12月5日前自拆完毕,逾期不拆除,大峪办事处将会同区城管执法局依法依规进行拆除。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及时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的环境问题。
    属实
    395 东辛房街道 质疑276号案件(东辛房街道石门营B4小区5号楼附近地下停车库内存放收购的废品杂物)办理结果,现地下车库收废品人员将废品搬到车库门口消防通道和绿地上堆放。
    经东辛房办事处、区住建委、区消防支队核查,根据居民所需,我区统一配备垃圾回收收购点,由区商委、废品回收人和物业三方签订协议,约定废品回收人员要将产生的废品日产日清,并存放在指定地点。举报废品堆积是由于废品回收车辆拉走部分废品后,未能及时返回造成的废品临时堆积。目前,东辛房办事处已将堆积废品清理完毕,同时责成小区物业与居委会加强巡视,并要求回收人员做到废品日产日清,且不得占用绿地及消防通道。下一步,我区责成东辛房办事处督促社区物业、居委会安排专人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属实
    396 斋堂镇 2017年斋堂镇镇政府承诺村民拿自家煤与政府的煤一比一兑换并可享受每吨200元的补贴,补贴至今未发放,希望发放补贴。
    经斋堂镇、区农委、区农业局核实,2016-2017售煤季根据《门头沟区2016年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斋堂镇对辖区范围内的劣质存煤进行替换。斋堂镇共完成劣质燃煤替换1333.4吨。根据斋堂镇劣质燃煤更换工作实施方案,换煤给予一定的搬运费补贴,目前由于资金缺口较大,斋堂镇正在筹集资金,筹集资金有一定难度,资金筹集完毕后,进行搬运费补贴发放。我区责成斋堂镇、区农委、区农业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抓紧时间筹集资金,尽快发放搬运费补贴。
    属实
    397 王平镇 王平镇落坡岭水库水面脏,水源污染,希望整治。
    经大台办事处、区水务局核实,落坡岭水库大坝上游水面及大坝下侧存在生活垃圾,大台街道办事处与区水务局已责成落坡岭水库大坝责任单位北京京西发电责任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清理整改,预计2017年12月3日前清理完毕。下一步,我区责成大台办事处按照大台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履行“三查、三清、三治、三管、三禁”的工作职责,加强属地巡管员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上报并解决河湖问题。
    属实
    398 潭柘寺镇 潭柘寺镇平原村喜来顺和雅阁农家乐属于违建,希望拆除。
    经潭柘寺镇、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核实,此信访件与第14批155号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相同。潭柘寺镇平原村喜来顺和雅阁农家乐不属于违建,但在农家乐门前平原沟上搭建的凉棚存在妨碍行洪的情况,属于违建。11月17日,潭柘寺镇会同区水务局已对两处农家乐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于2017年12月4日前排除沟内阻碍。如若复查不合格,潭柘寺镇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拆除。下一步,我区已责成潭柘寺镇、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属实
    399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双峪市场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希望整治。
    经龙泉镇、区公安分局、区商委、区城管执法局核查,举报高音喇叭为双峪市场管理部门(大峪村委会负责该市场管理)使用。双峪市场允许车辆驶入,部分车主不规范停车,堵塞通道且不留电话,为确保市场通道畅通和消防安全,市场采取高音喇叭广播的方式通知车主挪车,确实产生一定噪音。龙泉镇已要求大峪村委会负责人做好市场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市场内车辆停放管理,减少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我区责成永定镇督促大峪村加强对双峪市场的综合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属实
    400 龙泉镇 龙泉镇三家店东老店238号附近烧柴污染空气,希望整治。
    11月30日,经龙泉镇现场核查,未发现东老店238号附近烧柴取暖现象,并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住户取暖的燃煤均是由我区指定售煤网点购置的清洁型煤。下一步,我区责成龙泉镇加强此地区的巡查,引导住户到我区指定售煤网点购置清洁型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不属实
    401 潭柘寺镇 潭柘寺镇阳坡元村到王坡村路边堆放建筑垃圾,存在消防隐患,希望清理。
    11月30日,经潭柘寺镇、区城管执法局现场核实,工作人员在阳坡元村至王坡村道路逐一巡查,未发现路边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我区责成潭柘寺镇、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继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土方裸露、遗弃垃圾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不属实